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 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