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