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