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 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