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 事秦,因以瑕衅,以 辅始皇,卒 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 。斯知六 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 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 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 以斯极忠而 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