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