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