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