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 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 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 小者数十人;远 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 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 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