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