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 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 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 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 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 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 成,惠主不臣也。 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 从政为累,以逆 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 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 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 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 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