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 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 瑕虽以劫杀 郑子内厉 公,厉公终背而 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 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 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