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 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