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