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