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