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