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