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