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 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海,以 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 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 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 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 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