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