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 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