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 之木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 之,莫敢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 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 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