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 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 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