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