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。是 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 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 也,可不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