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