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