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