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