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 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