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