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