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; 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 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 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 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 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 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