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