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 子建立为王。七年 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 颇闻其谋。自以为 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 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 而又信巫 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 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 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 ,遂自杀。 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