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