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