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