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 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 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 生安乐, 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