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