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