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