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