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 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