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