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 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