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