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