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 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